为了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鼓励发展药品零售新业态、新模式,加强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管理,近日,甘肃省药监局发布《甘肃省自动售药机药品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01、自动售药机只能卖乙类非处方药。
《规定》明确,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零售药店(含连锁企业和单体药店),可以按照本规定设置自动售药机,开展乙类非处方药销售。单体药店可以依托自身实体药店在注册地址申请设置自动售药机,不得在注册地址外设置自动售药机。零售连锁企业按照统一企业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计算机系统、统一人员培训、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等(以下简称“七统一”)模式管理,在商场或者超市、便利店、宾馆、机场、车站、社区、加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自动售药机。设置数量应与门店管理能力相适应,设置自动售药机的地点不应超出其布点的实体门店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域。
此外,自动售药机应当提供查询在售药品说明书服务。自动售药机应在显著位置警示“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使用药品”,“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和“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帮助指导下购买使用药品”等警示语。自动售药机应当具备药师指导用药的功能,对有需求的消费者能够在药师指导下合理用药。设置自动售药机的零售药店应通过互联网或服务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24小时用药咨询服务。
02、多地自动售药机可卖处方药
遍地开花,关于自动售药机的相关规定也更加明确。虽然甘肃要求自动售药机只能卖乙类非处方药,但其实很多地方的自动售药机已经可以卖处方药。
山东临沂:不得超过二类店经营范围
山东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临沂市自动售药机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自动售药机存放、出售药品范围不得超过实体药店的经营范围和《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中二类店经营范围。运行期限不得超过许可证书有效期,并纳入药品经营许可统一管理。
在山东省的药店分类分级规定中,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禁止类药品除外;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除外;生物制品(微生态活菌制品除外)、中药饮片、罂粟壳等除外)。
另外,临沂市还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以“1+N”的形式设置自动售药机,即以一家门店为依托,可设置多个自动售药机。自动售药机的设置地址需与实体门店在同一县区内
通过自动售药机出售处方药,获取的电子处方必须由依法批准的互联网医院出具。通过自动售药机出售处方药,应设置终端对接互联网医院,凭互联网医院为患者在线开具的处方并经远程审核处方服务平台审方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出售。
通过互联网医院获取的处方应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的规定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与所选择的互联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湖南永州:可以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等。除了临沂市,湖南省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永州市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试行)》也明确,自动售药机可以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和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永州市指出,自动售药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具备获取处方来源的设备,能够对接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凭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处方,并经自动售药机投放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后才能销售。
自动售药机内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内服药应相对分开陈列。自动售药机销售处方药应当具备提供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服务的功能;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应当提供执业药师指导用药的服务,在执业药师指导下销售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