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27 17: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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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审批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北京拟设24小时自动售药机。征求意见稿提出,为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的服务能力,北京市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依托自身实体药店在店内设置自动售药机。此外,也可在大型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大型购物中心等区域设立自动售药机,以满足市民在不同地域、不同时段的用药需求。 对于自动售药机的管理,征求意见稿作出了单独规定而且十分详细,比如对药品的储存,规定自动售药机硬具备温湿度自动检测、调控功能;同时,要求自动售药机应具备提供实时在线药学服务功能,并表示相关警示语。自动售药机销售的药品药提供销售凭证,且销售凭证涵盖内容要包括设置自动售药机的药店名称、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销售数量和价格、销售日期等,确保药品可追溯。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自动售药机可销售的药品除了乙类非处方药,也包括甲类非处方药,这意味着,通过自动售药机可购买的药品种类将会扩大很多,比如感冒药、外伤药、胃肠道药、晕车药、解暑药未来有可能都可以通过自动售药机购买。
不过,对于销售甲类非处方药的自动售药机相关配置要求也更为严格,如售药机所属药品零售企业提供24小时视频购药咨询和用药指导,能够在执业药师的指导下销售药品。
近些年,自动售药机虽然不时出现在全国各地,但由于这种药品新零售形式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监管,本身在技术上存在不足,销售药品品类有限,再加上对药品安全风险管控的顾虑等原因,自动售药机也只是在部分城市零星试水,无法形成规模化布局。此外,对于自动售药机是真刚需还是伪需求,业内也存在不同的观点。
但是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自动售药机可以医保结算需要的是医保局和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进行工作协调才能开通此项功能,后起会举先行一步,将设想变为现实,为广大市民使用自动售药机购药创造了又一个便利条件,可谓便民惠民真正谋福利于民。
北京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自动售药机需要搭载的功能、监督管控等都给出明确的建议,同时在销售药品的种类上进一步放开,相信随着政策的出台,自动售药机将会进一步得到普及,未来我们可以像买饮料一样,很便捷地购买所需的应急药品。